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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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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2011年1月结婚,丈夫是一个离过婚的男人,比我大18岁,离婚前他有房子,房子是他一人买的,前妻没有出钱,有孩子,他们离婚的时候孩子12岁,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房子归孩子,房产证2011年才办下来,上面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我让丈夫写上我的名字,他不同意,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意外身亡或者我们离婚,我是不是对房子没有继承权?

咨询者:fa207463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06 16:18
殷国丰
如果你丈夫意外身亡,你对房子没有继承权。你们离婚,你也不享有该房子的任何权利。你必须要求让丈夫写上你的名字,才能保证你的权利。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4-06 16:56
张龙飞
享有继承权。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4-06 18:01
汤广芝
离婚没有财产权,死亡有继承权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4-06 22:24
张向锋
所述房屋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发生继承,你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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