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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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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1200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买卖双方都由妻子签字,卖方丈夫在外地没签,说好回来补签,可从2010年4月15日到现在2011年4月6日也没签一直推托,有中间人签字。已经付了首批款7万8千元。合同写明房照在银行抵押贷款,在2010年11月30日前拿回过户,房照一直没拿回来,不给买方过户。

1:合同有效吗?

2:如果合同无效,能起诉吗?

3:买方打赢了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买方输了卖方怎样赔偿?

补充说明:
为什么当地的律师说:"合同无效,只能返还首批款。”梅律师您说的合同无效后可以赔偿损失,而且还可以要求房屋涨价的部分。能告诉我都是根据法律第几条吗?
咨询者:fa207089吉林
[咨询时间:2011-04-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梅志新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810306992
积分:4459
]
回答时间:2011-04-06 10:28
梅志新
1、房子属于大件财产,其处分必须共有人都同意,所以必须卖方也签字或者有委托书。单方面处分无效。
2、合同无效后,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3、买方可以要求这期间房屋涨价部分的赔偿。

2、合同法58条,有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梅志新律师于 2011-04-07 09:4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王科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51686039
积分:1085
]
回答时间:2011-04-06 10:35
王科峰
合同有效。
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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