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属于大件财产,其处分必须共有人都同意,所以必须卖方也签字或者有委托书。单方面处分无效。
2、合同无效后,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3、买方可以要求这期间房屋涨价部分的赔偿。
2、合同法58条,有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合同无效后,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3、买方可以要求这期间房屋涨价部分的赔偿。
2、合同法58条,有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梅志新律师于 2011-04-07 09:4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买卖双方都由妻子签字,卖方丈夫在外地没签,说好回来补签,可从2010年4月15日到现在2011年4月6日也没签一直推托,有中间人签字。已经付了首批款7万8千元。合同写明房照在银行抵押贷款,在2010年11月30日前拿回过户,房照一直没拿回来,不给买方过户。
1:合同有效吗?
2:如果合同无效,能起诉吗?
3:买方打赢了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买方输了卖方怎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