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5个半月,与现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入职时间为2008年2月,目前公司股东决议要进行清算,请问我都可以主张哪些权利?如何计算?
我上网查询了一下,似乎可以申请离职经济补偿,还因为处于孕期可要求进行赔偿,我应如何办理?而且我们公司如果清算,则我生孩子之后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等等都无法获取,可否在要求赔偿之外,单独主张产假工资、生产报销和孩子出生后5个月后可领取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