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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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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我借给别人了十万块钱,距离现在有七八年了吧,利息是一分,有借条,当时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我,我现在想把钱要回来,可对方以没钱为借口,迟迟不肯还钱,我是不是可能提起诉讼???有什么必须具备的条件、证据吗???

咨询者:fa206705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元丹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50208171
积分:363
]
回答时间:2011-04-05 12:07
陈元丹
可以起诉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05 12:07
倪振杨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随时可以主张返还,只是要求给予一定的准备时间。
所以,你既然已经向他要过了,就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倪振杨律师于 2011-04-05 12:1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05 12:17
殷国丰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你已经向他主张还款,他却不还,你就可以起诉。
借条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就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对方以没钱为借口,迟迟不肯还钱,可起诉要求还款。可以与我(债权债务专业律师)联系,助您维权!
殷国丰律师于 2011-04-05 12:2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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