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要求过户
您好!本人于09年5月份在厦门买了二手房,当时物业的房产证还没有出来,因此没有拿到房产证。
到10年10月份的时候,物业通知说可以办房产证了,便赶紧去房产局准备办过户(房东人不在,因此所有的有关房东的签名什么的公证好了,都是给委托人处理)委托人和中介跟我们去了房产局,把资料送进去了。
说是等20多天就可以去领房产证。说是等20多天就可以去领房产证到了送资料后的第10天,接到中介的电话说我们买的房子被冻结了,因为房东欠投资公司钱,投资公司上法院告他,把他名下所有财产全部冻结,所以我们的房子也属于其中一部分,因此过不了户。
现在房产证还是现在那房东的名字,我们的资料也都递交在房产局没有退出来,请问我们到时候房子解封时要不要根据国八条来实行,因为本人是外地户口,也没有交医社保,房产证上想写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外地户口。
ps.房子已经全额付款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