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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之间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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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752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夫妻之间的民事纠纷

男方因为外遇导致离婚,有一女,且男方外遇也有一女,离婚后,男方以房屋所有权的名义强占不搬出,并且威胁,并暴力对待女方,在房屋户主变更为女方三年后一直强占不出,并暴力威胁相加,请问如果参与诉讼,有法律依据可以解决纠纷么?谢谢了!

咨询者:fa206503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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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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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04 21:31
魏国鹏
男方有外遇且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是违法的,女方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4-05 10:28
孙波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男方搬离,如果他坚持赖在房子里,法院会强制执行。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4-06 16:39
汤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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