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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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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614什么是编号?

丢失物品!!!

您好,去年4月份我妻子在某食品站做业务员的时候,还在培训期间有师傅带着在做进店推销的时候,不慎丢失了一只pos机,当时未说此pos机归妻子使用,丢失后公司说继续做就不用赔偿,我妻子做了一个月感觉不适合自己,所以决定不做了,当时公司说离职要把事情交代清楚,否则不准离职,工资不给开,所以留下一个:丢失一只pos机的字据。

现在该公司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现在该公司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我想咨询下我们怎么办啊?麻烦您了啊!!!

另外,还想问下,当时我妻子留下了字据,也没有开到工资,这个现在还能解决吗??

补充说明:
我看到回答都是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告诉我下大概的仲裁结果会怎么样吗???谢谢
咨询者:fa206309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04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4-06 12:15
郭军
你好! 在仲裁没有裁决前没有人能告诉你结果,抓紧时间申请仲裁。

回答

4
贺鸿德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352688665
积分:4514
]
回答时间:2011-04-04 14:58
贺鸿德
建议你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王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1459996
积分:1790
]
回答时间:2011-04-04 15:43
王飞
积极准备仲裁的答辩吧
至于工资的问题,你妻子可以提起反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一并处理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4-04 17:23
赵江涛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4-04 18:00
刘子若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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