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证明你在单位工作及你的工资,工资条可以,工资卡也行。
我们于2006年7月~2010年7月在某公司(该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工作,这期间公司代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与我们实际工资收入相差很多。去公司问过,可他们一直没有给过具体的解决措施,他们说社保局的已经介入调查,到时调查清楚会给我解决,但知道是不是真的,还是在拖延时间
现在过去8个月了问一下应该怎么办。
律师的回复: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其差额部分。
我想问一下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什么证据吗?我只有工资条但有的月份的工资条也找不到了,只有一部分可以吗?还需要别的其他的什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