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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买农村房屋,现在过户,卖方不承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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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083什么是编号?

十几年前买农村房屋,现在过户,卖方不承认签字

各位律师:请问一下,大概在十六年前买的,当时这个房子有两个房产证,分别是卖方和卖方岳母的。

当时也签了购房合同,对方的房产证也都给了我们,但是当时一直没有去办理过户。

现在去过户,卖方夫妻已经离婚了,因为传言我们这里要被征地,卖方的前妻就只承认他们那部分,不承认他岳母的部分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注:卖房子时,对方岳母的房子已经是交由卖方全权处理了,后来也单独打了一个将其岳母的房子卖给我们的证明,但是由于在农村没有意识到今后扯皮,并没有要求对方岳母也在卖房合同上签字。

咨询者:fa205605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孙继承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21053870
积分:1693
]
回答时间:2011-04-02 22:59
孙继承
我国法律对不动产一直实行登记制度(公示),没有登记就不发生变更的效力,就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所以在法律上这个房子一直都是出卖人的,而不是你的。
只有合同,不产生不动产物权,而只是享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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