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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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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955什么是编号?

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

我与2008年9月30日将房屋委托给代理中介公司出租,并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租期1年,2009年9月30日到期。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时,我将房屋出售,新业主同意由该房屋继续出租,直至租赁合同期满为止。为了能更好地划清责任并有效地继续执行合同,我与该代理中介公司协商更改原租赁合同的房主姓名,而遭到中介公司的拒绝,并以我没有提前通知而私自将房屋出售为由,称原租赁合同因为房主变更而自动作废,属我的违约,并称如果我不承认违约将拒绝支付剩下3个月的房租。我的问题是:

1、我知道法律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既然新业主已同意将原租赁合同继续执行,我觉得我并没有违约。现在双方僵持着已经无法继续沟通,请问如果代理中介公司真的到期不支付房租,我该如何解决?

2、我查到法律还规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主要将房屋出售应提前3个月通知,否则承租人有权诉讼该买卖合同不成立。而我在2008年9月与中介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时候,只是口头通知过在租赁期间我仍然要卖房,并口头要求过中介公司在代理期间帮我找买主。这是否算已提前通知?如果真的要打官司,中介公司可能会因为这个理由提起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吗?

请各位资深律师帮我分析一下,非常感谢!

咨询者:scorpio0...北京
[咨询时间:2009-07-02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07-02 13:26
赵红燕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房租,,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中介公司以没有提前通知为由主张买卖无效,理由不成立。因中介公司不是实际承租人,无权主张。 欢迎来电咨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回答

3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7-02 13:26
陈学增
1、调解,诉讼。

2、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未提前通知承租人有一定过错,但中介公司 无权。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7-02 13:20
魏国鹏
1.中介公司应该支付房租,不支付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2.你已经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中介公司无权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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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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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07-02 14:07
李翠英
1、你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支付。

2、不成立,因为中会公司不是实际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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