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肉类食品加工厂房。我是肉类食品加工厂房1997年办的土地使用证,为工业用地。
其中用地面积18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5.75平方米。
厂区离广汉市区仅5里路,现在广汉市国有土地回收办公室对我厂进行拆迁。
其赔偿金额共计148万元人民币。其赔偿金额共计148万元人民币我想咨询其赔偿标准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