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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互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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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9335什么是编号?

土地互换纠纷

我们各属的一块土地互换,只是口头约定,约定不能用于其他用同,否则物归原主,有第三人在场。

现在我的那块地有商业用途,村里会给补偿款,对方想要我那块地的政府补偿款。

我们换地只是口头协议,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也没有告知发包方,更没有登记。

请问我是否有自己土地的所有权?如果他想要补偿款是否符合法律?补偿款应归谁所有?法律根据是什么?

补充说明: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里边不是说不用登记,有事实就行吗?如果这样我怎么主张要回我的地呢?
咨询者:fa204546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4-01 11:08
贾金勇
没有土地所有权。
王云龙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5081118575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4-01 13:16
王云龙
补偿款应属于承包人。你们之间的交换是合法的,但是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因此主张变更后的土地有难度。
可以主张原属各自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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