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其他 > 

民事邻里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9006什么是编号?

民事邻里纠纷

我家的房子最近厕所里楼上排便管道漏水,请公司维修师傅检查后了解是由于楼上装修,未将厕所便盆安装到位造成,反应到公司后,由于楼上住户逃避责任,不予配合,公司派人协商未果,逐导致双方口角,争吵中,由于对方先动手推到殴打我母亲,所以我出于防卫出手,其过程中我被对方咬伤,一时气愤出手将对方打成轻伤,现在对方要求公司出面和我谈协商赔偿他医药费事宜,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纠纷中,谁应负主次要责任?我的责任有多大?(前提:漏水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每次楼上都采取蛮狠不讲理的态度,予以逃避和不配合)。

咨询者:fa204083湖南
[咨询时间:2011-03-3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31 14:20
丁良振
如果对方已构成轻伤,建议你还是与对方协商为好
姜倩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5165721683
积分:291
]
回答时间:2011-03-31 14:50
姜倩
你好,这个事件中你们双方均有责任,邻里纠纷应该和平处理,建议你还是尽快解决,不然对方报警你很麻烦!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3-31 15:00
许娜平
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