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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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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783什么是编号?

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前妻在2005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把我们原共有的房子卖了。

卖了180 000万元,去年开始拆迁,我却还蒙在鼓里。

听说就是打官司也追不回我应有的合法权益了。听说就是打官司也追不回我应有的合法权益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03790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30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31 00:13
赵江涛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1-03-31 08:00
田军
要求赔偿。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3-31 08:47
牛国荣
关键看你们离婚时是否对该房产进行了分割的约定.
麻增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419086
积分:896
]
回答时间:2011-03-31 08:52
麻增伟
不是完全不能要回,要看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交易过程对方是否尽到善意的注意义务,否则,你是可以确认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的。www.lawyermzw.com
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01073030
积分:3921
]
回答时间:2011-03-31 08:58
韩冰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所以夫妻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双方都同意。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处分时,可以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向取得房屋的人要求返还;也可以向夫妻另一方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3-31 11:14
阎书波
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难道房产证已经办了?Q Q150866110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31 16:51
刘子若
要看是否有诉讼时效。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4-03 13:56
郭军
你好!

1、现在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是最好。最有利的解决办法。
2、你们离婚时对该房产是怎样约定的?
3、是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但是当时你不知情,因此应当认定为还没有过诉讼时效。
情况比较复杂,有很多细节需要确定,建议你携带资料咨询律师或者电话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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