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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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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760什么是编号?

合同欺诈

2007年我跟别人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对方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以市场价买给了我(当时房子尚未建好),当时约定,如果卖方违约将双倍退还购房款,2009年房子建好后,因房价上涨,对方拒不交房,我以合同违约起诉对方,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一审法院以房屋未建好,且棚户区的房屋不允许买卖为由判我败诉。

请教专家:一审法院判得是否正确?我能否以合同欺诈重新起诉对方?我能否要求对方双倍退还购房款?

补充说明:
律师您好,对方是在同我签订合同后,又与棚户区改造单位签订了不买卖棚改房的协议,然后又收了我的购房款,请问对方行为是否涉嫌合同欺诈?
咨询者:fa203749河南
[咨询时间:2011-03-3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冀晓辉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33843100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3-31 14:04
冀晓辉
对方是明显的合同欺诈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对双方倍返还你的购房款。

回答

3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1-03-31 10:23
李慧
您好,您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购房款。
冯新广律师
[地区:河南-焦作市
手机:15939136468
积分:1242
]
回答时间:2011-03-31 16:21
冯新广
需帮助,请来电。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3-31 21:56
丁光华
如果你认为是欺诈,应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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