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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卖方,房产证未过户,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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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608什么是编号?

农村卖方,房产证未过户,拆迁

甲乙双方为同村居民,2004年,甲方出于感情因素考虑,将60平方米房屋以1200元总价出售给乙方,甲方单方签了一张收款卖房书面字据(仅甲方签字),未办理房产证过户,房产证仍在甲方名下。

现面临市政拆迁,请问甲乙双方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拆迁赔偿应由谁受益?

请有兴趣律师不吝解答,如能留下联系方式更为感谢。

本人邮箱ice_zhangll@163.com。

补充说明:
另本人在同村有2间自建房屋,无房产证,低价卖给丙方,现同样面临拆迁,补偿应由谁受益,谢谢。
咨询者:fa203527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30 16:44
贾金勇
合同有效,补偿款由买方受益。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30 16:57
丁良振
双方的合同有效,但并未发生物权的变动,拆迁赔偿属物权人,但买售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给付自己相关收益。
朱本权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585110001
积分:1668
]
回答时间:2011-03-31 19:53
朱本权
甲乙双方卖房行为有效,拆迁赔偿款由乙方受益。
你的自建房卖丙方要看丙方身份,具体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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