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亲高息吸收了大批量民间贷款,有部分借据附加签了儿子的名字。
后来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父亲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
对没有儿子签名的钱是不是就不用儿子偿还了?儿子还需要偿还有自己签名的钱吗?如果偿还是按什么比例偿还?(有的借据是儿子签名后父亲拿着去借款的,也就是儿子并不知道要借款,也不认识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