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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定什么性质的罪名(能够刑事案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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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02什么是编号?

可以定什么性质的罪名(能够刑事案件么)

我是一个公司的行政经理,介绍了一个熟人来与我公司签订了一个物业外包合同(由他们提供保安保洁服务)。

物业负责人因为是我很多年的熟人,所以疏忽没过细考察物业的资质。但在服务了四个多月后,经我公司调查,这物业公司并不具有合法的手续来承接我公司的物业事务,后经工商部门查询根本就没有这个公司。

因为这物业是我介绍来的公司,竟然没有资质我还能与他签订合同,这中间肯定有问题。现在公司让我交出物业负责人我却联系不上他了。

公司就怀疑这是我和物业熟人一起欺骗公司的合同欺诈,甚至怀疑,根本就没有这个所谓的熟人和物业公司,纯粹就是我一人所为。就是我自己利用职务之便自己弄的,临时找个人来充当物业方。

因为当时我公司与该物业签的合同都是我自己签的字:

代表公司方我用的公司章,代表物业方我替物业签的字。(我的笔迹,他的名字)

现在公司的意见是:

如果我所说的熟人和物业都不存在,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人搞的,都该我一人承担,(因为现在我找不到那人了,而且所有的事情好像真的不好解释清楚)我想问问我会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处罚;可以定我什么罪名?(贪污,侵占公司财产等)

如果找到这个熟人和物业我又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处罚,物业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咨询者:yxdgzyx广东
[咨询时间:20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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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28 18:42
魏国鹏
你不是故意的行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你应该报案,以解脱你的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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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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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06-28 16:22
周光成
一、你公司应当向警方报案。如果你公司已经向对方支付了钱款,在找不到这个熟人和物业时,你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是所有的事情都是你一人搞的,公司付款达到10000元的情形下,你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如果找到这个熟人和物业,那就要看在这件事情上如何发生的具体情况而定。
张先力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182321157
积分:3482
]
回答时间:2009-06-28 16:56
张先力
既然四年来相安无事,且物业公司事实上也履行了合同的服务内容,那么双方还是民事纠纷,你需要找到你朋友,由他来澄清事实,否则,你有转移公司财产的嫌疑。
余皓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17852959
积分:358
]
回答时间:2009-06-30 12:13
余皓
应该说你在这件事中是存在严重失职的,但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你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本案中,双方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只是一方没有资质。因此,最多是一个合同无效之诉,你主观上对于合同无效并无故意,更无与物业公司串通来欺诈公司的主观故意(按你自己陈述)。本律师认为:你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你有可能要赔偿公司的部分损失。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06-28 16:07
李翠英
你的行为涉及不到犯罪问题。

但你至少是失职的,不但失职,本应物业方签的字由你来签,这样的合同对物业来说是不受其约束的。

找不到物业负责人,你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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