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住房96万8千,首付35万已付,并且房产也已过户,房产证也已拿到,我们签的房产买卖合同上规定的是3月31号之前把余款61万8千付清,但是银行说贷款的61万要到4月份才可以放钱,那么这样算违约吗???如果是违约,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