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其他 > 

担保责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7843什么是编号?

担保责任

朋友用租来的车子去做抵押,但是让我做担保人证明车主是我朋友本人并不是租和盗来的,现在没钱拿回车子,事情如果挽回不了,请问我承担什么责任?

咨询者:fa202491安徽
[咨询时间:2011-03-2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贺鸿德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352688665
积分:4514
]
回答时间:2011-03-29 06:10
贺鸿德
担保法规定:129、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