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谁该为着起交通事故负责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7285什么是编号?

谁该为着起交通事故负责

我一朋友骑这我的摩托车在路上把一人撞死了我应该付法律责认吗。

咨询者:fa201749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3-27 21:16
董杜骄
如果你没有过错,比如摩托车手续齐全、朋友有驾驶资格等等,那么你没有责任的。
马峰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892811015
积分:617
]
回答时间:2011-03-27 21:21
马峰
各地都有相关的规定,这是陕西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之一的,出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明知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仍出借,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明知借用人没有机动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三)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危险因素仍出借的;

  (四)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五)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六)有其他过错的。
王云龙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5081118575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3-27 22:01
王云龙
原则上来说你没有责任,但如果你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王云龙律师 15081118575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