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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其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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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7198什么是编号?

可以追究其什么责任?

在同一个地方,前后相差6个月,拆迁过程中使用的政策是一样的,但补偿出现了大差距,前者少后者多,作为前者的被拆户是否可以要求从算补足,因为当时拆迁单位没有公布拆迁政策规定,只是在协议上有按某政策规定执行,其前后两次政策规定相同。

前者没能看到公布,他们就利用前者不了解相关补偿根据,进行了少算及蒙骗。

此行为,可以追究其什么责任?

咨询者:fa201625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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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27 17:14
魏国鹏
拆迁应该公开补偿、公证补偿,不能施行差别待遇,前面的拆迁户有权要求按照相同的标准依法进行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太真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054462973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3-27 20:07
陈太真
作为权利一方,可以据政策要求及提交相关证据质询对方,当然,要求足额补偿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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