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2005年8月份买了台车,同年9月份转让给b。a把证件给了b让他去弄过户手 续。在a并不知情的情况下,b并没有过户,几天后就把证据还给a。2010年12月 份b肇事逃逸,造成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交警责任认定书里,让b负全部责 任。死者家属对ab两人同时起诉,起诉a要负连带责任。
问:(1)第一责任人b和第二责任人a在事件中各承担什么责任?
(2)如果第一责任人能付得起全部费用,第二责任人还要不要承担费用?还 是按照比例去分配责任?如果a付不起费用,剩余部分费用会追加到第二责任人a 吗?
(3)事实上,a不知道那台车一直未过户,a和b两人是陌生人。这种情况 有没有办法证明a不是车主?
(4)赔偿是否存在着一个限期?如果在限期内无能力还清,过了限期后, 债务会自动取消吗?
(5)如果法院判决之后,a无办法支付费用,能否与死者家属还能私下协 商,协商后能产生法律效力吗?
(6)如果法院判决a在赔偿责任上是连带责任的,那他大概负上几成的赔 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