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开发商通知办理产权证,我家人把面积差额给补了,全额发票也开了。
在办理产权证时说要本人办理,可是我本人在国外。
开发商通知说: 开发商产权登记前相关及面积增补手续要在4/1前办理完,产权证在4/30前完成否则以万分之1的罚款
1. 请问有这种付款么? 开发商通过什么渠道向业主收取付款?
2. 如果我要办理委托家人办理,手续怎么做?*(开发商说要去做公证,那去福州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要本人可以办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