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了车祸,对方撞我的车,交警到现场出具书面处理,对方全责,可是现在对方保险公司只能赔偿我汽车修理费的一半,我与对方协商不成于是在派出所里由民警调解达成协议:我先垫付付全部修理费,等到约定时间对方在派出所把全部修理费再交给我,如果对方到时不能付款则对方自愿将对方自己的汽车交予我处理,并双发签字画押了,现在协议书在民警处。
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用?对方如果到时不肯执行协议时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