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尽快申请工伤鉴定,不要超过了一年的时效,然后再治疗也不影响你的赔偿数额。
我爸去年6月在建筑工地上班时不慎被飞出的硬物砸伤,造成双眼和鼻子永久受损,半个脑部瘫痪,至今还住在icu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未醒。
已经认定工伤,公司有给他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建工人意险。
刚开始公司还积极配合治疗,按月支付护理费和医药费等费用。
但从今年开始,公司不愿积极配合治疗,拖欠自付部分的医药费达10多万元,还要求我们把我爸转入普通病房等待死亡,说是这样治疗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现在医药费总共花了近100万元。现在医药费总共花了近100万元请问超过保险额度了吗?如果保险额度已达到,那么后面的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家属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吗?(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如今工伤快到一年,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比较好还是延续治疗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