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其他 > 

请求解决我的婚姻权被剥夺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6500什么是编号?

请求解决我的婚姻权被剥夺

我叫汤静,女,1987年1月15日出生,住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康乡毕家山村十三组。

我于2011年1月28日到未婚夫家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时,一个意外的情况让我们惊呆了,不知是谁冒名顶替,盗用我的户籍和别人办了结婚证。

并办了准生证。并办了准生证我赶紧返回安乡,向安乡县民政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此事,也到当地乡镇反应情况,到现在毫无结果。

到现在我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更不能生育孩子,未婚夫及家人亲友对我很不信任,与我发生矛盾,导致我无法生活和工作。

恳求各位朋友及相关部门为我一弱女子申张正义。

咨询者:fa200758湖南
[咨询时间:2011-03-2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3-25 20:38
王献锋
可以起诉冒用你名字的人和民政局,要求其赔偿损失,停止侵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