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欠我的钱人失踪了,王某失踪前是一个超市的供货商,失踪后邮寄两万多元的超市验收单给我让我去超市结账,结果超市说没有王某的钱,王某给我打电话说超市还有他18万多没有结走。
我起诉王某在超市的钱并冻结了我的两万多元钱,法院给超市冻结单子超市签字了,可是最后执行局去要钱的时候超市却说签字的那个人是个实习的在超市只实习三天就走了,超市先在不承认他们欠王某的钱,执行局说超市提出议意执行局的就到此结束了,让我在从新立案。
请问我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