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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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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638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

我车与对方车发生事故,我方负全责。我车与对方车发生事故,我方负全责保险公司指定了修理厂让对方修车,对方一直不修车,坚持要现金赔偿。

一直拖到5个月后起诉我方到法院。一直拖到5个月后起诉我方到法院要求赔偿5个月的停运损失和车辆的维修费用。

请问律师:对方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按对方的要求赔偿吗?

咨询者:F69696山西
[咨询时间:2011-03-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邹玉杰律师
[地区:安徽-亳州市
手机:13605687080
积分:113
]
回答时间:2011-03-25 15:24
邹玉杰
1、不合理;
2、营运损失对方有过错,不完全在我方。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1-03-27 18:06
王楠楠
1、关于车辆维修费用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2、关于停运损失,则需准备相关证据证明具体收入。若其故意不提车,对其扩大的损失费用则不用承担。
3、鉴于你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以及你负全责的情况下,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对方起诉时要求其起诉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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