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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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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6384什么是编号?

违约金

我06年和公司签订6年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不满6年我辞职的话要赔偿违约金25000元。

前段时间去公司辞职公司叫我赔偿5000多的违约金,还有9000多的补充公积金。

5000多的违约金说法是当时签订合同的每年递减所以要赔偿5000多,根据08新劳动法我又不涉及机密行业,也没有培训过。

我为什么还要出这笔违约金呢?还有9000多的补充公积金单位的说法是,我们赔偿总补充公积金的百分之40.所以是9000多,这个我也不明白,补充公积金这种不是公司的福利吗?为什么我也要赔偿呢?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不该支付?谢谢。

咨询者:fa200495上海
[咨询时间:2011-03-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3-25 19:43
汤广芝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3-26 10:57
孙波
你好,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你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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