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证的遗嘱,有你父母的签名是有效的.应该按照遗嘱的约定执行,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遗嘱执行.
我家4口人,父母,还有一个哥哥,家中有一套商品房,是妈妈的名字,因为在妈妈患病前曾写过一份东西,讲房产赠与给我,并且也让我爸爸在上面签了字,但是就是没有做公证,妈妈去世后,想问一下,这份没有公正的算是遗嘱了,有效益吗,而且在妈妈患病期间他们2个人都不曾管过,也不曾照料过,他们有权继承妈妈的房产吗,现在我爸爸不承认他写过那份自己签过字的遗赠协议,如果他返回了,是不是可以有权有他的一部分房产,还是没有,这个房子跟我哥哥有关系吗,他们现在想得到这份房子,我能直接过户到我名下吗?(还有房子是妈妈单位曾经分的房子,因为拆迁所以才拿的钱,买的现在的商品房,写的是妈妈一个人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