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商业公司(国有)下岗职工,原工龄已买断。
我租用公司房屋,合同截止日为去年,本年度公司未收承包费。
原来我经销百货,公司要求我们办超市,我们按公司的意思办起了超市。
现在积压货物很多,公司决定开发我们租用房屋,以合同到期为由,要求我们立即将所有货物搬走,损失很大,公司不给任何补偿,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