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认识一安徽女;他要求如果结婚把房子卖了,住到她家。
我在今年一月份把与父母共住的房子买了。我在今年一月份把与父母共住的房子买了于是在2月16日办结婚证;3月6日办酒住在他家。
没过几天她就以种种借口说我不好。没过几天她就以种种借口说我不好在3月9日就赶我出门;我只能在外面借房子住。
结婚前后我共化去20万元;现在他提出离婚还要分我房子、你说她要分割我的房产有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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