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有权利扣押学生的毕业证。
有些学生因经济困难,大学期间通过学校向银行贷款了部分学费(学分不允许全额贷款,只能贷款一部分),毕业时由于贷款未能还清,且还有有部分学费也未能交齐,校方禁止这些学生拍毕业照(对学生身心造成一定伤害),也不发放毕业证。
对学生之后参加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后来学生回校咨询,当时学校教务处的老师告知先将银行贷款还清(以免影响学校在银行的接待信誉),后即可回学校办理领取毕业证,未提到需一并还清欠校方学费情况,在还清银行贷款后未及时回学校办理,时隔多年再回学校办理此事时,竟无人理会,当年教务处的老师也已离开学校,校方坚称未交齐学费不予发放毕业证,对于当年教务处老师的处理意见,校方称此事没有证据,且学校是不会有此种特殊处理情况,另校方无法出具学费欠款的证明及欠款金额的票据,称财务部无法查核到部分学生大学期间的缴费信息,并不予办理此事!!请问此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拿回我的毕业证?另外对校方前后处理此事的态度有异议,该怎么办?难道教书育人的学校竟是这般“教书育人讲道理”的吗?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学校可以扣押学生毕业证?是否有明文规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