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取得该公司领导同意您在此开店的证据,依合同法,该公司应赔偿您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在签订合同时应予见到的损失)最好把相关资料就近交律师研究一下。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是一个特许加盟品牌的加盟者,我店发生了公司来人拆我招牌的事,之后又停了我的货,原因是本店离别的加盟店(同个公司的)太近而影响了生意.之后我和公司交涉过,他们只说这个地方不能再用这个品牌,也只是赔偿我的装修费用(包括招牌),当初开这个店的时候我请公司领导来看过,而且公司同意我才开的!我持有品牌授权书和加盟合同,请问下各位律师认为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