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包人员,被公司派遣到外资单位工作。我是外包人员,被公司派遣到外资单位工作外资单位原定2009底关厂,所以公司在09年12月与我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
但因为种种原因,外资单位一直没有结束相应的工作业务,我一直在外资单位工作至今。
不过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任何正式合同,我的工作手册等还在原公司,公司也帮我缴纳4金。
我想询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要求双倍赔偿。
另外,公司对我们的4金也缴纳不全,总以最低标准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