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一家还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户打工,在装卸货物时我不小心摔倒在车厢里,导致尾椎骨折,雇主老板为我交钱住院,每月只给了600元生活费。
现已基本好了。现已基本好了我要向老板要求赔偿,老板说当时开车的(是外面来拉货的)和我都有责任,老板没有一点过错,再说他没有办营业执照,不能比照工伤标准,不再理我,我可不可以比照工伤标准向老板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