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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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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5088什么是编号?

工伤!

我是新员工刚培训完上的班,上了5小时去维修电机的皮带,因她人违规操作换皮带途中机器突然运转,导致本人无名指第一关节脱落,没有接上,中指、食指粉碎骨折,马上能出院了,不知道能平几级伤残,具体赔付多少钱,评残的流程是什么?都要什么手续?公司入职强制签的合同!

补充说明:
我是新员工,好像没有保险,不知道公司报没报,
咨询者:fa198750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3-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冬晓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1610395
积分:4341
]
回答时间:2011-03-22 20:07
李冬晓
首先要确定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然后由公司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如果公司逾期不申请,你可在1年内申请,之后申请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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