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耕地遗产继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4932什么是编号?

耕地遗产继承

我弟弟在敬老院去世(无儿无女),他的土地由谁继承,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咨询者:fa198576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3-22 15:12
倪振杨
同一户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里收回!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3-22 15:43
董杜骄
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情况下,第二序列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健在)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耕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没有本村家庭成员可以继承的情况下,村里收回,但是土地之上的收益应该补偿给继承人的。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2
]
回答时间:2011-03-22 17:44
张仁东
有权收回 如下帮助可面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