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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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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4914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问题

你好!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让他做公证,赠与我女儿所有(女儿今年九周岁),这样的话,假设我老公死亡的话,这个房子就应该归我女儿所有吗?不会被其他人继承吧?再有,我想请问,我女儿多大的时候,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我女儿的名字?

咨询者:fa198548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3-22 14:38
倪振杨
是的!
办理身份证就可以过户了!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3-22 15:45
董杜骄
赠与公证有效,前提是房产是归你先生个人所有的房产。至于产权证改名没有法律的限制和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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