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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合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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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4865什么是编号?

工厂合并赔偿

工厂要合并,工人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工厂上班,工厂方又不愿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我们应该怎么样要求赔偿。

补充说明:
厂方不愿出具解除劳动协议书 现在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98484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3-22 13:06
韩明
工厂合并,合并后的工厂是原来工厂的继受人,应该继续履行工人与原来工厂的劳动合同。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工作地点的变化属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工人可以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在原工厂及合并后的工厂累计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3-22 13:37
倪振杨
劳动岗位发生变化,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延续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解约补偿金!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3-22 13:41
吴君瑜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咨询QQ:506602448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1-03-22 17:41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工厂合并后,劳动地点发生变化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同不同意变更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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