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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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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4780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前夫已离婚了,在法院协议离婚。我和前夫已离婚了,在法院协议离婚结婚共四年,共同生活三年,分居一年。

现已离婚三年整了,我有个商铺,是我婚前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他没有主张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商铺在增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商铺在增值他的种种举动已证明他对此感兴趣,他是否还能主张分得?

咨询者:fa198377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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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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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22 10:52
刘子若
是你的婚前财产的话,属于你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主张分割。
左广红律师
[地区:江苏-泰州市
手机:13961086838
积分:80
]
回答时间:2011-03-22 10:54
左广红
如果是你婚前财产,你前夫应没有份额。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22 11:24
魏国鹏
该商铺依法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商铺的增值也和他无关,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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