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没有登记结婚,不影响此义务的履行。
首先感谢帮我解决问题的律师
我先简单的说一下我的困惑
我弟弟和弟媳妇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孩,但是他们没有在结婚登记部门登记。由于弟媳妇在家脾气粗暴,对我妈也很不好并且有时候辱骂我妈,自孩子出生时在医院由于我弟弟不堪忍受女方家人的羞辱差点自杀,最后被救起。于是矛盾激化双方离婚,由于弟媳妇在孩子刚出生时就说要把孩子扔了,谁愿意养谁养,我妈把孩子抱回家后一直是我妈用奶粉把孩子养到5个月大,但是有一天女方家人召集他们村的二十几个村民去我家把孩子抢走,由于我妈和孩子感情深,一直活在痛苦之中。现在女方要求我弟弟每月付孩子的生活费等费用,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弟对孩子还有这个义务吗?
我弟弟和弟媳妇年龄都不在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内结的婚,另外我弟弟没什么文化,小学毕业,弟媳妇也没什么文化初中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