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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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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4252什么是编号?

房屋继承权

我的住房产权是老伴的,儿子儿媳居住。我的住房产权是老伴的,儿子儿媳居住儿子为了扩大住房条件,打算把我与老伴的房子卖了然后自己贷款贴补点钱另买一处大房子。

由于儿媳对我恶劣,至今不理我。由于儿媳对我恶劣,至今不理我我不想让他们(主要是儿媳)既得到房子,又不懂孝顺尊长,我们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93911上海
[咨询时间: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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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3-21 08:54
陈晓云
叫老伴不同意就是了。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03-21 14:11
韦渊卿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权利人既然是你老伴,那么你儿子和儿媳在你老伴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法将房屋出售的,即使你老伴将来将房屋出售,则卖房款也是应该在你老伴名下,与你儿子儿媳无关,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让你老伴不同意出售房屋;
二、即使出售房屋也要将购房款控制在你老伴的手中;(购房款在手中,即使儿媳真的对你们不好,也可以拿购房款的钱去养老院,安享晚年,如果以后儿媳对你们晚年照顾的不错,也可以将款项适当的留给他们,具体情况,你们自己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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