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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恋爱引发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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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4061什么是编号?

一场恋爱引发的惨案

经媒人介绍,女方与男方谈恋爱,女方到男方家中看人户,按照男方当地的习俗,女方收了男方的现金1万元。

后来女方发现男方的品行不好,提出分手,男方于是在这天的傍晚将女方杀死,并将女方所经营的小卖部盗窃后逃走。

被警方抓住后,男方交代了杀人动机:因“女方有悔婚之意,加上经济纠纷(女方到男方家中看人户时的一万元现金)”,他于是才这么做。

而男方家人也抓住这一万元现金,说成是经济问题,想方设法保全男方的性命。

女方家人则不同意,因为他们觉得男方杀人的手段太残忍了,而且男方和女方谈恋爱时有媒人,如果男方要拿回看人户的现金可以通过媒人,女方家人又不是不给。

(女方与男方谈恋爱时住在小卖部,女方父母住在刚刚盖好的新房内)觉得男方应该偿命。

请问:(1)这一万元看人户的钱到底算不算经济问题?(2)涉及经济问题的话,罪犯是不是可以不用判死刑啦!

恳请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越详细越好,谢谢!

咨询者:fa197314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20 17:08
武云飞
答:有经济问题的色彩,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嫌疑人。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1-03-20 18:05
谷友军
此理由不足以从轻。
谷友军律师于 2011-03-20 18:0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20 18:45
丁良振
此理由不足以从轻。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20 21:01
刘子若
男方的说法纯属狡辩,不会被法院采纳的。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20 22:22
赵江涛
此理由不足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24 22:53
郭军
你好!

这个理由不足以从轻处理。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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