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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买卖纠纷。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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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518什么是编号?

民房买卖纠纷。加急

我在2011年3月7日通过中介和卖家签订了购房买卖契约(民房)。

并交了25000元定金。并交了25000元定金余款交付日期3月23日。并交了25000元定金余款交付日期3月23日现在双证过户有问提。

(要有当地本村户口才可以)。(要有当地本村户口才可以)如果不买不交付余款,是不是到23日就算违约?定金可以要回吗?

咨询者:fa196640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19 11:51
武云飞
答:如系政府行为双方免责,如系个人责任则不能要回定金,如系对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则由对方或者中介承担责任,定金可以要回。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9 14:02
贾金勇
不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刘培辰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8012039918
积分:3814
]
回答时间:2011-03-19 19:35
刘培辰
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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