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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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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33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开车撞到了人,当时人自己能站起来,后来报了警,警察做登记的时候要对方的身份证,对方说没有,也没留下姓名和电话,后来警察就说让对方先看病,然后拿发票到交通队,可等了一天都没有消息,保险公司还说出险要在24小时之内,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呢,只有等吗,如果在这期间对方出了别的事故,我也要负责吗,这种事有追述期吗。

咨询者:fa196402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18 20:18
武云飞
答:对方拒不配合而产生的后果与你无关。
焦守弘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89250167
积分:4701
]
回答时间:2011-03-19 10:03
焦守弘
这来案件诉讼时效就是你所谓的追术期按民法规定是1年,按保险法规定是2年。至于他在此期间出别的事,和你没有关系,你不必再理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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