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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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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162什么是编号?

我应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2008年1月2日2至011年1月29日,本人于均在某公司上班,入职至今双方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和帮我购买社保。

之后,公司突然辞退我。之后,公司突然辞退我在这里,请问:我应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咨询者:fa196192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3-18 15:59
李雪梅
根据你的介绍,你已经与单位是一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现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给予你7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无法补缴社保,那么你可以主张2年的社保赔偿。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8 16:12
贾金勇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3-18 16:45
杨艳国
1、应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但是你必须证明和你的公司有劳动关系。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1-03-18 22:28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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