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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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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008什么是编号?

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2008年3月同居生下一子,2008年7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揭),2008年8月登记结婚(不是补办)。

现在感情不和,离婚时房屋的产权归属怎么认定?是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fa195978陕西
[咨询时间:2011-03-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建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28590
积分:1780
]
回答时间:2011-03-18 09:46
李建阳
根据你所说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你们的房屋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3-18 10:05
韩明
应属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3-18 10:21
孙湖
签订合同的详细情况需要具体说清,是不是,俩人出资购买
金度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309254411
积分:1048
]
回答时间:2011-03-23 14:42
金度
房产证是否已经办下,若办下需看房产证名字写的谁。
没有办下的话,看房屋买卖合同名字是谁
该房产属于同居期间共有财产。
建议您和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029-84503788,西安金度法务,西安市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西区2918室,祝您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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