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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 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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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2864什么是编号?

公司破产 员工权益

公司破产 员工权益,公司情况:中美合资,各占50%,办公地点为租用的中方场地。

美方为公司法人代表,中方为董事长。美方为公司法人代表,中方为董事长因双方债务问题协商未决,中方强行终止办公地点员工办公,美方决定另选新址办公,中方称此举为不合法,会为黑户,如员工迁新址办公是否合法?员工权益是否受到保护?若公司选择破产,中方否有权提出破产?若最终公司破产,美方选择逃避债务,员工是否有权要求中方进行赔偿?如果可以,将如何被补偿?

补充说明:
请把破产法相关的具体说明????
咨询者:fa19580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3-17 20:45
程建锋
首先无论公司是否破产,员工的权益都会受到法律保护,破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员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首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程建锋律师于 2011-03-18 08:3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7 20:49
贾金勇
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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